品 牌:扇之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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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网文化讯: 近年来,人们在闲暇时光与广场舞相遇,广场舞成为了一项普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项目,是一项具传承性的集体活动。一方面是群众对生活经验的挖掘和延续;另一方面是舞蹈作为一种表演性文化符号的传承。两种文化在广场舞者的生活方式中得以呈现,成为了一种集体文化氛围的再现,一种时代文化的传承,一种文化自信的表现。
随着群众对集体活动的渴望,广场舞随之唤醒并产生化学反应。在全国各地兴起,群众参与度迅速高涨,广场舞这一符号与舞者在个体心灵以及过往集体生活记忆中的对话。不论是晨练时光还是夜晚,在各大小城镇均有群众自发组织,在流行音乐和民族音乐的伴奏下,广场舞队伍随之舞动,表演形式不拘一格,有民族舞、有街舞、有交谊舞、有健身操等类型,舞者用不同的舞姿尽情展示自我才艺。同时,
全国各地以不同方式举办了“全民广场舞”“百里广场百村舞”“舞动中国”等广场舞大赛活动,更是将广场舞推上了文化自信的高度,普通群众报名参与,社会反响很好,彰显了青春不老和蓬勃朝气的活力,群众思想和文化的交融体现,倡导了全社会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。
虽然,广场舞群体自由跳舞容易学习掌握又便于生活之余参加,表达了社群的情感需求、团结、信任和自主的要求,是有益身心健康的群众活动,但客观上也存在一些社会问题,比如:有的舞蹈队选择地点不正确,离居民集中生活区较近,音乐声很大影响群众休息;有的选在街道人行道上,区域面积不大,容纳人员少,影响行人正常通行;还有的舞者到点就去参加,不统筹安排家务活时间,引起一些小孩、老人生活没人照顾等影响家庭和谐等问题。
广场舞组织者也应坚持“不扰民、家优先于广场舞”的基本原则,遵守社会公德,维护公共秩序,弘扬舞蹈文化精神;参与舞蹈者妥善处理好家与跳舞之间的时间关系,以家庭为重点,避免只管舞蹈跳开心,不顾家庭和谐等偏执现象。应更好的发挥广场舞正面的社会效力,传播文化生活正能量,跳出群众文化自信。